7月5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市自然资源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于6月28日联合印发了《北海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实施方案》,并于当天为用地企业桂羊牧业公司办理“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标志着广西首例“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政策在我市落地。
据介绍,日前,桂羊牧业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铁山港区南康镇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在获悉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支持这一情况后,市自然资源局主动拓展“交地即交证”服务链条,联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为企业提供“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联办服务: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据成交确认书提前开展贷前调查与审批流程,预先备齐抵押所需材料;与此同时,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地理测绘中心紧密协作,为桂羊牧业公司全程提供“交地”和“交证”指导服务,并预先完成宗地权属调查、数据审核入库,与用地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步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当天,桂羊牧业公司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即完成“交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仅用半小时便完成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正式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随即通过线上缴费、获取电子证明,确认满足贷款条件后,即时向企业发放贷款。
“该方案的出台和桂羊牧业公司的成功实践,有效破解了以往企业‘办证难、办证慢、融资难、融资慢’的难题,实现交地与交证、抵押与贷款‘零时差’‘同步办’‘立即得’,极大缩短了企业拿地、交地、办证、贷款的周期,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融资成本,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有助于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实施联办服务模式,实现各部门长效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并延伸至各类项目,全方位支持企业发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媒体记者 :杨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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